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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民健康条例,陕西省一个重大决定的出台过程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4 16:42:04 编辑:大钱队理财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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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一个重大决定的出台过程

首先提出议案!小范围讨论!审核,常委会讨论!审核,举手表决!通过,下发

陕西省一个重大决定的出台过程

2,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2021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服务和保障,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全民健身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科学文明、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为全社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社会化、便利化。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二)指导、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民健身活动,承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赛事活动;  (四)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国民体质监测;  (五)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六)管理、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健身相关工作。第七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人群参与的健身运动会、健身展演、赛事等全民健身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工作,支持辖区内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体育、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弘扬健康新理念。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全民健身的宣传报道,设立全民健身栏目,营造积极健康的全民健身氛围。第九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兴办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供捐赠或者赞助。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十一条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应当坚持科学、文明、自愿、安全的原则,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第十二条 每年八月八日为全民健身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展演、展示、咨询、体验等主题活动,并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全民健身日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推广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公众健身需求。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掘、整理和提高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武术、秧歌、腰鼓、龙舟等具有民间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运动项目。  鼓励利用当地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组织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全民健身活动,在传统节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与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

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2021修订

3,陕西省产假是多少天

基本产假:从国家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前假不足十五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晚育假: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陕西省产假是多少天

4,陕西省有没有政策文件说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辞

陕西省劳动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 西 省 卫 生 厅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 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7〕5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个是国家级的文件。 陕西也得执行。 目前能找到的最新文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是用来看的!法律只能保证80%的执行,你却找那20%的老板!

5,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胎新政策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一)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二)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六)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第二十四条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第二十五条 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一)只有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  (四)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标准和范围,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6,大学生医保 外省就医 陕西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最好打电话给你们班主任或者已经在学校的同学,请他具体咨询后将具体流程讲给你。  西安有关规定:参保大学生……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下列疾病以及在外地住院治疗,由学生个人垫付费用,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报。  具体请查阅:《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细节:http://www.xa.gov.cn/govbulletin/zwzy311758/content_zwzy780102_1.htm  以下为其他方面的网络摘抄,仅供参考:  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在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纪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大学生医保证》等有关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并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城镇居民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汇总表》,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科长、分管主任签字后,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大学生医保报销有其具体的规定,各地均有不同,在报销之前可对当地相关政策进行了解。
主要是看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政策,一般范畴应该是可以在学生放假回家期间的住院保险是可以报销的,但是你需要详细咨询一下学校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脊柱侧弯手术是否在医疗保险范畴,因为这个范畴不好掌握各地的政策执行不尽相同,严重了说是可以住院报销的,往轻了说你这可以往整形方面说,整容整形是不属于报销范畴的!明白?所以还是咨询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比较靠谱!祝你健康、好运!
就国家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口来本地就医不予报销,所以最好在本地医院治疗。根据本地医院不同有报销50%~80%不等~希望采纳~~
如能的话需要哪些具体步骤和东西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实现起来很麻烦。首先,看看贵学校在内蒙有没有定点医疗的医院,如果有,可以到指定医院就医,在之前要通知所在学校相关部门。所需材料:医疗卡,身份证及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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