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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的三大套路,银行理财有哪些潜规则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31 21:27:24 编辑:大钱队理财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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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理财有哪些潜规则

一、认清风险等级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R5共5个等级:  R1、谨慎型或低风险,该级别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风险很低;  R2、稳健型或较低风险,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相对较小;  R3、平衡型或中等风险,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适中;  R4、进取型或较高风险,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较大;  R5、激进型或高风险,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极大。  所以投资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注意产品说明书中的风险等级,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不要盲目的追求高收益。  二、重视风险评测  首次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前要进行风险评估测试。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投资者只能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应或更低风险等级的产品,比如你的风险评估结果是稳健型,那么你就只能购买R1和R2两类产品。  然而很多银行理财经理为了提高销售,会引导客户甚至代替客户填写风险评估测试,以保证购买产品时不受限制。对于客户来说,买到“风险超标”的产品,本金和收益可能面临着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风险。因此风险评估测试一定要自己认真做,不能走过场。
一、认清风险等级二、重视风险评测三、看清收益率四、避开“募集期”漏洞五、甄别是否是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有哪些潜规则

2,大家小心 圈套大家小心所有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的圈套和陷阱

真要是对你有利,那些人的iq能比你差,还用得着到处向你推销? 业务员随便怎么说都不会被追究,反正口说无凭。 何况出了事情保险公司一贯把责任推到业务员身上, 自称他们不是公司员工,一切与公司无关。 就因为大家信任银行、邮局等机构,所以保险公司才想到这样的主意。 在银行、邮局等地方摆摊设点兜售保险,让你误以为是这些地方的新业务。 这些机构成天和钱打交道,自然会唯利是图睁眼说瞎话。 某位网友提供了银行、邮储员工骗保术: 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 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三年期的说成一两年。 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言下之意只要出了意外都保,故意模糊言辞); 四是夸大收益,银行保险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预期,甚至包括损失本金(谁敢保证保险公司不被清算,保险公司也是股份制公司),但银行、邮储工作人员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擅自夸大收益,基本都说比存款高,并将十年期的保底解释成一年的,模糊客户视听。 五是保单上现金价值基本都打印在保单背后,并粘贴于背面,防止客户看见后而要求退保。 实际上,银行、邮局只是代理销售,其它售后服务、理赔事项统统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要退保你会被踢皮球,而且拿不回来全部的钱。 如果真的需要理赔,你自己看看多少人投诉过保险公司要对簿公堂才肯给钱。 随便问问楼上那些鼓吹这个行当的: 每天在银行里摆摊设点,打出广告条,是个人都拉,打着各种旗号推销保险。 给无知的老人兜售长期寿险,说是比固定存款利率高, 给没几个钱交不起续期保费的普通人鼓吹什么理财产品,还送保障。 把他们的存款变成自称收益高但不能提前取的保单,投保容易理赔难。 拉来一单给你一单提成,还要你拿钱出来打点银行里的人; 卖不出去,没有一分钱底薪,你还倒贴。这样的事情,你觉得值得去做?

大家小心 圈套大家小心所有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的圈套和陷阱

3,常见银行理财产品陷阱有哪些

银行理财产品通常有两种: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理财产品。自有理财产品,因为有银行自身信用背书及成熟的团队运作,安全性相对较高;代销产品,是指其他机构与银行合作,将产品放在银行的渠道上进行销售,对于代销产品,银行不负责管理,产品以发行机构自身的信用作保障。不过,在现实生活中,银行理财产品也存在着不少坑,那么我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注意哪些坑呢?首先,很多人到银行里面,看了高收益理财产品就购买,这是不对的。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一定要先辨别清楚产品是银行自有还是代销,如果是代销产品,还要搞清具体的发行机构,看看是否可信。有些老年客户本来是买理财产品的,却变成购买了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了。再者,即使是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息,而预期收益率是银行对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估值做出的评估(一般参考以往该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但是其并不代表产品到期的实际收益率。不少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喜欢把预期收益率报得很高,而没有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比如,银行发售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往往与黄金、汇率、国际油价等高风险标的挂钩,虽然预期收益率很高,但实际到期收益率是多少,要按照实际结算后的情况来看。而结构性理财产品由于收益波动很大,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率。再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忌讳的是遇到了飞单或虚假理财。飞单指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出卖不属于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也非银行正规的代销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拥金提成。在通常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往往替房地产商销售信托产品。虚假理财,指的是银行工作人员私刻银行公章,私自制作理财协议,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以高息吸收客户的资金,发行根本不存在的理财产品。这往往是,银行工作人员假冒销售理财产品的名义,通过融资获取大量客户资金,再转手借给别人用于投资,收取更高利息。如果投资成功了,对方还本付息相安无事,如果借款方还不出钱,那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钱很可能打水漂。为了避免出现购买到非本银行的理财产品,建议大家:①尽量到网银或者手机银行上购买理财产品,以确保理财产品的安全性;②如果在网下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仔细看产品的说明书,弄清楚情况再购买;③到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所有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必须要到这里登记备案)。
1、 银行标语上面的预期收益率,并不是真实的收益率。如果你购买了理财产品之后,没有到达宣传上面的收益率,银行也只会告诉你那是宣传语,并不是承诺。2、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的时候,会故意模糊这两者的区别,虽然名字看起来差不多,但钱数会差很多。收益率指合同到期后,本金的收益水平。例如1万元本金,5%收益率,理财期限是30天,则30天后的收益为10000*5%=500。而年化收益率,指一年到期后的收益,则1万元本金、年化5%、理财30天后的收益率为(5%/365)*30*10000=41.096。所以在购买前,大家要问清到底是收益率还是年化收益率。3、 银行态度在销售后变了样很多人发现购买理财产品前,理财经理态度热情的向你推销各种理财产品,当你购买理财产品后与银行出现纠纷时,银行都是一副冷冰冰、高高在上的样子,丝毫不会顾及客户的感受。记住,很多理财经理要靠理财产品完成销售任务,所以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要非常谨慎,多学习理财知识,将理财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合同一定要看清,买理财产品最好买100%保本的,先估算风险,再看收益才是正确的顺序。4、 购买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说停就停银行按照合同规定,需向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支付全额本金和固定收益,客户不是无条件地获得固定收益,监管层规定银行不能无条件地承诺固定收益,以防银行高息揽储。所以,在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中,合同规定银行在特定时间或特定条件下拥有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而投资者并没有。也就是说没到期之前,我们是不能随意将钱取出。大家作为投资者,主要关注产品的提前终止风险,但这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低。5、 理财产品设计不合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到位有些商业银行盲目进入金融信托领域,经营金融信托产品,而这些产品很可能并未经过法律授权,经营行为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一些商业银行还不会明确向理财者说明从事哪方面的投资、遵循什么样的投资策略、施行什么样的风险控制措施等重大信息,导致理财者财产受损。在目前我国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不完善的前提下,理财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部分商业银行也未能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适应性原则设计理财产品,导致了很多的纠纷发生。所以在决定选择银行理财的时候,大家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要盲目相信银行,一定要做好理财方面的功课。
1、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在投资人进行银行理财时,一般选择更高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因此,高收益也成为了银行宣传理财产品,吸引用户眼球的一个撒手锏。为了吸引客户,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会刻意夸大收益,不少工作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也会口头保证预期收益。银行会在宣传中强调此前发行的同类理财产品均达到预期收益,令客户对收益产生心理预期,把预期收益当作是实际收益。而实际情况是,有很多结构型理财产品都没有达到预期收益,有的甚至本金都亏损。2、理财产品货不对板据统计,有30%的用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被误导,把保险当成了理财产品。不少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会在银行内推销保险产品,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会给用户推销其代售的保险产品,用户在银行内很容易被“忽悠”,稀里糊涂的就买了保险。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用户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认购书上,写的是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如果被告知想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售完,而工作人员又推荐了另一款产品时,用户就需要小心了,这个时候是最容易被销售人员 “忽悠”,错把保险当成理财产品。3、延长募集期,让收益缩水理财产品在发售时都会有募集期,时间从两三天到半个月不等。在募集期这一段时间里,用户的资金是没有收益的,最多也只是按照活期利率计息。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募集期越长,实际收益率就会越低。这在一些短期理财产品上体现得非常明显。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由于理财产品都有额度限制,不少用户为了抢额度,往往在产品募集的第一天就购买。而在募集期内,资金一般按照活期计算利息或者根本不计利息,这就会导致用户的收益被摊薄,所以用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要被名义上的高收益率所迷惑。4、“霸王条款”专区超额收益在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有些条款明显偏向银行。如,某些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会规定 “超过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最高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也就是说,如果某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8%,但最后的实际收益率为10%,那么多出的2%就归银行所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发生亏损,需要用户自己承担风险,但是产生的超额收益却归银行。用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尽量远离这些带有“霸王条款”的产品。5、信披不完整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往往只强调收益,刻意淡化风险。产品说明中关于风险的表述有大量专业术语,普通用户很难看懂。不披露或者选择性披露信息,产品信息不完整、资金投资用途不明、收费项目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是很多理财说明书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在投资前务必要看清事实,保持理性,谨慎投资。另外,消费者还要看清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条款。在银行售卖的理财产品,也有可能是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合同上也会印有银行的标志,但合同与银行无关。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惟一的产品编码,消费者可通过该编码查询到产品信息。凡无法查询到的产品,均非银行正规产品,应予高度警惕。
购买理财产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点:1、信用风险:若因市场变动、债务人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而未偿还本金、利息,投资者将蒙受损失,在极端情况下,前述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理财本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失。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3、流动性风险:由于客户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4、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5、延期支付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形时,本理财产品期限将延长至全部资产变现之日止。6、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常见银行理财产品陷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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