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知识 > 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3年交保终身,只用交三年可保终生的是什么保险

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3年交保终身,只用交三年可保终生的是什么保险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1 05:28:54 编辑:大钱队理财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只用交三年可保终生的是什么保险

三年只是一种缴费方式,只交1年保终身都可以。

只用交三年可保终生的是什么保险

2,我不清楚合众保险的收益如何举个例子就福满堂终身寿险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问下题主,是想买的人寿保险还是理财产品呢?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是一款增额终身寿险,什么意思?就是有效保额会以3.5%的增幅增加,现金价值的IRR来说是3-3.5%之间,年限越长越接近3.5%(也就是时间够长的话就是以年化3.5%的比例复利增值),这是一款本身为寿险实际保险功能是让资金安全增值的产品,收益率算一般,比个别年金保险略低一点。还是开头那句话,题主是出于什么目的想买的这款产品才是决定是否购买这款产品的关键所在,如果追求收益那么还有更好的年金险可以替代,如果追求寿险这个性质又要有增值空间那么这款产品就挺适合的。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我不清楚合众保险的收益如何举个例子就福满堂终身寿险

3,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收益怎么样

是银行推荐的吧?银保渠道是销售误导重灾区,您不会觉得产品是理财产品或者存款吧?需要讲解产品可联系
合众人寿的幸福人生终身寿险还挺好的。具体看下文便知。 一、产品特品: 重疾分红、储蓄增值 涵盖广泛、保障全面 提前给付、健康无忧 补充养老、安享晚年 缴费灵活、赔付到位 二、产品说明 (一) 保险期限 终身(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二) 保险利益 1.身故给付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内因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2.重疾给付 (1)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90天限制),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或疾病定义中某疾病限定的最高给付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种类: 1.心脏瓣膜置换术 2. 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 3.血管成型术(最高给付10万元)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5.细菌性脑膜炎 6.良性脑瘤 7.心肌病 8.主动脉手术 9.失聪(丧失听力)10.脑炎 11.失明 12.肢体缺失 13.丧失言语能力 14.多发性硬化 15.严重头部创伤 16.运动神经疾病 17.帕金森氏病 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9.暴发性肝炎 20.急性心肌梗死 21.中风 22.生障碍性贫血 23.癌症 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25.昏迷 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27.瘫痪 28.慢性肝病终末期 29.大面积烧伤30.慢性呼吸衰竭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三) 红利及红利分配 终生分红。 领取方式:累积生息 、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四) 举例分析 案例1: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 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1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案例2: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 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5万元,附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保额降至5万继续有效。 三、 投保规则 一般投保规则: 遵循《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投保规则 (2006.08)》一般投保规则规定。 缴费方式 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 、25、30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12种 特殊投保规则 (一): 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1.本险种投保年龄为年满28天至65周岁。 2.本险种保额计入累计寿险危险保额,且寿险危险保额为基本保额的1倍。 3.本险种可附加以下险种:合众附加定期寿险、合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众附加永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特殊投保规则 (二):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本附加险仅可附加于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2.本附加险的投保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 3.本附加险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0元,且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 4.本附加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5.本附加险保额计入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且重大疾病责任保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 四、优势分析 (一)产品卖点 1.缴费灵活、价格低廉; 本计划比同业产品价格便宜10% --20%,花一样的钱,合众赔给客户的更多。 2.健康分红、终生累计 本计划让客户享受终生分红利益,既储蓄了健康,又积累了财富 3.重疾提前给付、倍显人性关怀 4.补充养老、晚年无忧

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收益怎么样

文章TAG:合众福满堂终身终身寿险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3年交保终身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