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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意外保险是指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27 07:47:29 编辑:大钱队理财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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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保险是指什么

意外保险,是 当你发生意外伤害或死亡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
你出意外的时候,保险公司会给你家人一笔钱
你意外去世后,你买保险的受益人将会得到赔偿金

意外保险是指什么

2,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是热意想不到突如奇来发生的事情,历如车祸、碰伤、摔伤、烧伤、被害、飞机事故、意外死亡、等等…不包括重病,一般意外险保险一年才几百元至一千元左右。阳光保有经常会免费打电话赠送意外险的,但保期都是一个月。不知能否解决您的问题

什么是意外险

3,什么是意外保险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什么是意外保险

4,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自身的,非疾病的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单纯意外险需要身体达到伤残等级才会赔付意外医疗则可以报销部分治疗费用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目前市面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有: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
你好!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需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小到扭伤,摔伤,撞伤,食物中毒,大到工伤,残废。什么是“意外伤害”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险,一般所指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保的人身故,残疾,医疗费用,医疗补充保障,第三者责任险等等。您所说的意外险是这种意外险吗?至于你说的保人和保物也要看具体情况了,你想要保的具体是什么物呢?像意外险中的旅游险有的就有既保人身意外伤害,也有人身财产及相关物品损失的保障。 您这个问题要描述得更清楚些,意外险也要看具体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承保范围。你这个情况,意外险是不会赔偿的,只有投保了家财险,房子及家家庭财产才能得到赔偿. 您想了解更多保险方面的知识及相关信息,解决保险问题,可以慧择网 www.hzins.com看看.保险产品分析和对比,保险需求评估,尽在慧择网。
意外保险,也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一般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5,意外保险是指什么社会保险又是怎么保法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重大疾病和补充医疗保险等。 [编辑本段]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国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点是:社会保障只是保证居民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二战以后,社会保障进入到另一个阶段,福利国家纷纷出现,其先锋是英国。   20世纪7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纷纷出现于工业国家。 社会保险的特征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社会保险的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   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社会保险保费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编辑本段]社会保险费分担方式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   1.费率等比分担制   2.费率差别分担制   3.费率等比累进制 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   (一)随收即付制   随收即付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采用的这种财务制度。   养老保险采用这一制度有利有弊。随收即付制度最大的优点是费率计算简单,同时因为没有巨额基金,不会有保值增值的压力,不会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但这一制度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政治问题。   (二)完全积累制   这种制度是在对影响费率的相关因素进行长期测算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平均费率,并将所收保险费(税)全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财务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中及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下较多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这一制度最明显的长处是由于有基金的积累,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能保持保险费率的相对稳定。但这一优点是以基金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为前提的。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显的,一是在制度运行初始就要求较高的费率;二是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压力较大,如果基金运用得当,不但社会保险制度能从中受益,而且整个经济将由于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这一制度比随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三)部分积累制   这种制度是随收即付制度和完全积累制度的混合物。在初始时,它的费率高于随收即付制度而又低于完全积累制度,在准备金方面,它会多于随收即付制度而低于完全积累制度。   这一制度是要在迎接人口老龄化和初始的高保费制度中寻找一条中间道路。通常的做法是将原来随收即付制度所交保费中的一小部分积累于个人账户制度,或在原来制度之上提高费率,并将增量部分全部积累于个人账户制度。这一制度也同样面临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问题。   中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采用了这种混合财务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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