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目前国家规定储蓄存款暂免利息利息税。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支付的利息,包括存款人取款时支付的利息、活期存款结息日支付的利息和办理储蓄存款自动转账业务时支付的利息,”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支付的利息,包括存款人取款时支付的利息、活期存款结息日支付的利息和办理储蓄存款存款自动转账业务时支付的利息等。
1。个人存款利息表中的税率指利息税率。我国于1950年开始征收利息税,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存款利息征收10%的所得税(后降为5%)。根据NPC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59 利息税暂停征收,1999年11月1日利息税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为5%,2008年10月9日暂免征收利息税。
人民币和外币在中国。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利息税)征收、暂停或减免个人所得税,对经济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征收利息税。扩展信息:1。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是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者(债务人)处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产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益的来源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国务院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1 .第四条修改为:“右储蓄存款。下调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2.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扣缴义务人向存款人支付利息时,应当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支付的利息,包括存款人取款时支付的利息、活期存款结息日支付的利息和办理储蓄存款存款自动转账业务时支付的利息等。
四。第十四条修改为:“储蓄存款1999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2007年8月15日以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对个别条款的案文进行了修订。本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施行。《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3、国务院关于修改《对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1。第四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减按5%。下调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2.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扣缴义务人向存款人支付利息时,应当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支付的利息,包括存款人取款时支付的利息、活期存款结息日支付的利息和办理储蓄存款自动转账业务时支付的利息。”三。第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