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东莞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定居全国的;(五)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六)租金超过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且在其他城市的职工在东莞租赁住房的;(7)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八)职工与外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十)享受低生活保障...
更新时间:2024-09-28标签: 存款虎门利率银行最新虎门银行现在存款利率 全文阅读